2014-03-23 19:39:03 来源: 点击:
3月20日,安庆市岳西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三起失火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,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。
冶溪镇联庆村赵某,2013年12月31日在野外干活时,随手将烟头扔掉,引发森林火灾。
白帽镇南庄村祝某,2014年1月24日祭祖时烧纸钱,引发森林火灾。
毛尖山乡平精村方某,2014年1月24日到其弟弟坟山处进行祭祀,燃放礼炮引发森林火灾。
火灾发生后,赵某、祝某、方某均投案自首,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庭审中自愿认罪、悔罪。县法院根据三人犯罪事实及相关情节,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祝某、方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安庆广播电视台记者余涛、通讯员王球报道。